| 问题 | 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做了哪些修订 |
| 释义 |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修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一、公司实缴和认缴区别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证证明文件。 认缴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两者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 不是所有公司都可适用认缴制,金融类公司、典当行、劳务公司、募集式股份公司不适用认缴制。 二、公司出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出资时间的规定是,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三、投资注册公司需要验资吗? 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但是注册资金还是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何时到位将不再受限制。注册资本代表股东承担的一种有限责任,未来资本金何时到位由股东自己决定。企业注册公司已经从实缴改为认缴,实缴登记制是工商部门监督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情况,而认缴制是社会公众进行监督。验资报告已经取消,验资报告的取消,是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相关联的。由于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所以,注册资本到位的证明也将不再存在。验资报告的取消,不但省去企业这笔费用,也免去奔波之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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