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处罚怎么划分责任 |
释义 | 一、治安处罚怎么划分责任 如果两个人以是实施治安违法行为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二、治安强制措施的原则 1、实施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只要没有法律明文限制,公民就可以自由行使任何行为,对公民来说,无法律便可行为;而对公安机关则不同,它的行为必须有法律的依据,在没有法律规定时,行政机关无权自由活动,因此,对公安行政机关来说,无法律便无行政强制措施。 2、实施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法定原则不仅要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存在必须有法律依据,并进而要求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根据法律。有法律依据就可以做出治安行政强制措施,但不等于有权做出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可以不受条件、程序和方式的限制。这就要求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合法; 3、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治安行政强制措施 法定原则具有限制公安机关运用治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防止治安行政强制措施的擅断和滥用、保障相对人人权的机能。如果治安行政强制措施不受法律的约束,就极易被人恶意利用而异化为侵犯人权、破坏法治的工具。因此,就必须用法律约束和规范治安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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