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孕妇产假工资规定 |
释义 | 新规定明确了产假工资的规定,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假期工资按以往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享受同等基本工资待遇。产假工资根据实发工资和生育津贴比例确定,低于津贴的部分由企业补足,高于津贴的部分按实发工资发放。哺乳假期工资在六个半月内按实发工资的80%发放,超过六个半月则按70%发放。晚婚晚育可增加婚假和产假,特殊时期女员工不可开除且需发放产假工资。请按时缴纳社保以享受生育保险。 法律分析 按照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在特殊时期的女员工不但用人单位不可以开除,还需要给产假,并且产假期间工资照样发,如果用人单位开除孕期之间的女员工,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女员工的工龄计算赔偿方式。在这里提示一下,社会保险大家一定要按时缴纳,否则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结语 根据新规定,产假的调整和工资规定已经明确。用人单位应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假期工资为以往实发工资的80%。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基本工资待遇。产假工资根据实发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比例确定。哺乳假期工资在六个半月内为实发工资的80%,超过六个半月则为实发工资的70%。晚婚晚育夫妻可增加婚假和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特殊时期的女员工不得开除,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务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以享受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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