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婚后购房确认归属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由个人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的,应该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2、如果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房贷的,仍认定是个人财产,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3、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原则上是双方的共同财产。4、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婚前购房如何认定归属 婚前买房权属确定如下:1、婚前,一方已购买并支付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共同偿还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补偿;3、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房产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这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婚后的房屋归属权如何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婚后财产分割有哪些不同 婚前婚后财产分割的不同:婚前财产如果没有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用进行分割的。而婚后财产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应如何区分婚前婚后买房五种情况下的财产归属 婚前购买的房产(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目的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为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将会对其很不利,该房屋在很大程度上会被认为是登记方的婚前财产。(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只是一方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则按份额分配。如果明确约定双方结婚了才能共同共有,那么,只有在结婚后,共同共有才能生效。(5)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何分割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子仍属于支付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离婚时取得房产证的一方有义务对对方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 该内容由 杨再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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