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长期不在家,卫生间返水室内被泡谁的责任 |
释义 | 业主长期不在家,卫生间返水室内被泡物业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主水管堵塞导致返水,应该是物业承担相关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公共设备具有定期维修维护的义务,应当保证共用设备的顺利运行。本案中孙先生家里反水原因系地下主水管堵塞引起,不论引起该主水管堵塞的原因为何,物业公司都具有对该主水管道进行定期检查疏通的义务,因此,因主水管堵塞导致孙先生家里反水,物业公司对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楼上的卫生间下水管道漏水谁负责 如果不是楼下住户人为破坏,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下水道质量问题或是安装不当,那应按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由开发商负主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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