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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司法复议与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是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纠正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申请复查行政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司法复议是相对人对司法机关行政行为不服,请求重新审查和纠正。两者都旨在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司法复议是指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司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为,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拓展延伸
    司法复议与行政复议的异同点有哪些?
    司法复议与行政复议是两种不同的司法程序,用于解决不同类型的争议和纠纷。司法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撤销或变更的一种诉讼程序。而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行政机关自行申请或者依法提出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自行或者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复审、撤销或变更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
    在异同方面,司法复议和行政复议有以下几点区别:
    1.审理机关不同:司法复议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自行进行审理。
    2.法律效力不同:司法复议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而行政复议的裁决具有行政效力。
    3.适用范围不同:司法复议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4.效果不同:司法复议的结果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决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的结果是由行政机关自行决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总的来说,司法复议和行政复议在审理机关、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效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使得这两种程序在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时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作用。
    结语
    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用于解决不同类型的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查申请,以保护合法权益;而司法复议是相对人对司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行为。两者在审理机关、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结果等方面存在差异。行政复议和司法复议各具特点,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九条 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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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