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再增驾b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