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五)其他非法组织卖血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涉黄案件立案标准 可能涉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诉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引诱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引诱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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