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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是否能告分公司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不能告分公司。劳动争议发生时,除劳务派遣外,劳动者原则上只能以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不得以与自己无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分支机构为被申请人或被告。注意两方面的问题如下:
    1、虽然用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都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但两个单位的资产和人员实际上是两个品牌和一。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可以将两者视为共同申请人;
    2、即使不能一起起起诉分公司,法律规定,劳动者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总公司名下无财产的,劳动者可以将所有分公司添加为共同执行人,即虽然不能直接起诉分公司,但分公司最终应对总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仲裁案件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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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