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租房合同乙方责任
释义
    房屋出租的责任有以下这些:
    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
    2、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修房屋,否则,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4、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
    一、租房灯自然损坏,找谁赔
    非人为原因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租赁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房屋修缮责任。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未经同意改变用途转租出租人怎么办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且将房屋转租的处理方法:
    1、承租人未经同意改变用途转租出租人应终止租赁合同;
    2、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用途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室内设施,承租人有损害出租人房屋设施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