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行政单位,其职能是: 1、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10、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