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遗产儿媳是否有份呢 |
释义 | 老人遗产儿媳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份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一、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怎么理解的 我国法律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以外的人对被继承人赡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表现是: 一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物质上给予了比较大的帮助。对待老年人,尤其是对无经济收入或经济收入微薄的老年人应定期给付一定的生活费用,给老人适时添置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这些都是对老年人在物质上尽赡养义务的形式 二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生活上给予了主要照料和帮助。除了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外,在日常生活中要照顾老人。尤其是年老休弱或者多病的老人,在生活上已基本丧失了处理能力,更应给予妥善的扶助和照料,如买粮购物、洗衣做饭、换煤气罐等。 三是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在精神生活上给予抚慰。通过对老人精神上的抚慰,使老人在心理上取得平衡,免除孤独感,得以安度晚年;对于老年人本身来讲,养儿育女并不单单是为了防老,儿女的存在往往也是他们感情的寄托。 二、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孩子还有赡养义务吗 母亲改嫁后,子女对母亲有赡养义务。母亲改嫁或者离婚了再婚,本质是婚姻关系中的女方重新选择了生活方式,虽然会对孩子的抚养与成长产生影响,但是却不影响母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有权利要求孩子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这种义务并不会随母亲的离婚或者改嫁而消失,也不会因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消失。孩子的赡养义务会一直存在,母亲存活一天都可以要求。 三、对无赖父亲怎么赡养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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