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二、员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一、提前半个月辞职是什么意思 一般的正式员工在公司中都是要求的提前30天提出辞职,如果是试用期的员工的话,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提前半个月这种情况有的单位有可能不会同意但是不犯法。 除非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离职公司不放人该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放人,劳动者只要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到期就可以直接离职。 劳动者要离职的,如果公司不同意,那么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时间到期后,劳动者就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得拒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有辞职的权利,用人单位也有辞退的权利,其中员工辞职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然后满一个月就能辞职走人了,工资也会如期发放。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员工离职的手续是: 1、提出离职申请; 2、等待离职审批; 3、离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