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私了后是否还可以报案? |
释义 | 若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与另一方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会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如果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检察院就不能撤销原决定。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案件私了能撤案吗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撤案:(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能撤诉私了吗? 要区分公诉或自诉案件,若公诉案件一般不可私了,如受害人谅解后,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从轻处理。除此之外,根据案件性质来看,如果是轻伤害,而且是误会的话,可以撤的。如果不是的话,一般的很难撤案了。 刑事自诉立案后可以撤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自愿的,不予准许。 刑事案件必须本人报案吗? 一、刑事案件必须本人报案吗? 刑事案件不是必须本人报案,报警立案不是一定要本人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报案人可以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一般情况下,如果报案人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到辖区派出所现场报警的,也可以通过他人或者打电话报警,但是进入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后,后续仍然需要本人去派出所进行报案笔录。但是知情人举报的情形除外。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尽快出警,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经济犯罪报案人有没有限制 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报案是公民的权利,所以经济犯罪的报案人是没有限制的,公民发现有经济犯罪行为时,就可以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在当代的社会一旦发现存在刑事案件,那么可以及时的通过方案的方式来解决,当地的公安机关将会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查,然后判断一下是否符合受理案件的条件。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如果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也是可以直接的报案的。并不一定要和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一、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怎么算立案 公安机关给你“立案通知书”才算。一般的不构成案件,或轻微民事纠纷或打架,不立案。如果你不服,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立案要走哪些程序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有关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如果其控告的内容符合自诉的规定时,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的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报案了还可以撤案吗 如果构成犯罪了,不可以撤案;如果只是构成轻伤以下伤害,属于一般治安管理案件,双方经过调解和解了的可以撤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向公安局申请撤案。 该内容由 王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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