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后执行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法律分析:1、要写一个申请书,名称叫《申请执行书》,网上有格式,一般法院也有现成的格式;2、与《申请执行书》同时要提交的还有法院生效判决书复印件,判决书生效的证明(找原审理法官开具),申请人是个人的,要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院决定立案后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标准为50万元以下按0.5%,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收取,但现在有的法院会收的多一些,你要预先多准备一些,如果先咨询一下预申请的法院的立案庭,不正之风,不过暂时也要忍耐一下,这些费用要由申请人预交;4、申请执行的费用,最终在执行时执行局(庭)会要求被执行人支付一并返还申请人。5、关于执行的程序你可以从《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216条~236条找到,这里有民事诉讼法 6、申请完了,你就等着吧,法院可能会找你询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当然要配合了。 7、法律规定,执行应该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这就看法院的效率了,有时一个月就能执行回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裁定的生效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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