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儿无女遗产谁来继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如果死者留下了遗嘱的,则由死者遗嘱中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2、如果没有留下遗嘱的,则由死者的父母、配偶继承遗产; 3、如果也没有配偶、父母的,则由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4、如果也没有的则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5、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