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由国家确立的界碑、界桩。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界碑、界桩的行为,破坏的方式有: (1)直接毁坏界碑、界桩; (2)盗走界碑、界桩; (3)移动界碑、界桩的位置; (4)其他破坏界碑、界桩的行为。 3、本罪的犯罪主观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破坏界碑、界桩,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一、妨害国内边境管理罪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主要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罪、破坏界碑、界桩罪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的构成要件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并非《刑法》上所明确列明之罪名,属于破坏界碑、界桩罪之部分内容。其构成要件是:1、该罪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年龄与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主观上具有故意性;3、行为人实施了破坏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4、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永久性测量标志。构成该罪则判处拘役至三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