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的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有权要求另外一方进行债务的全部连带责任,但是偿还全部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一、夫妻债务是共同偿还还是连带偿还 夫妻债务对内是共同偿还,对债权人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双方可以协议该债务由其共同偿还,但是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外部债权人可以要任意一方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二、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需要证明是个人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权人的个人债务,未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抵制债权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法律知识 首先,应当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而后在离婚时,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最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