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律上,订金不同于定金,是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最终双方未能签订合同,支付订金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金的。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归还,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因订金不退产生的纠纷而向法院起诉的,应在起诉时提交诉状、交付订金的证据、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或者单位工商登记资料等证据,到对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注意区分订金和定金在此方面的区别。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如数退还;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