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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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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