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时效如何认定? |
释义 | 行政处罚法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多久没被发现不予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述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社会保险缴纳的追诉时效怎么算 试用期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追诉时效为2年,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特定时段社会保险费的追缴时效应当从用人单位开始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时起算,两年内未被发现或投诉、举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三、侵占罪的诉讼时效如何判 职务侵占罪诉讼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职务侵占罪追诉期为二十年,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因为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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