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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使合同撤销权情形有什么
释义
    合同可撤销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有下列情形:
    1、欺诈、欺诈是指一方故意欺骗他人,使他人陷入错误的合同;
    2、胁迫是指一方直接以物质或精神强迫对方与已订立合同;也就是说,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实意图;
    3、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险情况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些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图的表达;
    4、重大误解和重大误解主要是由于自身的过错、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5、明显不公平,是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基本民法原则,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
    一、我国《民法典》中的虚伪意思是什么?
    1.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故意隐匿其内心真意,而表示与其真意不同的意思的意思表示。2.虚伪表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同谋而为的虚假的意思表示。3.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4.误传,指因意思表示传达人之错误而导致的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5.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证实情况,是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6.胁迫,指为达到非法的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的压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7.乘人之危,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为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条件的意思表示。
    二、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有什么区别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为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意思表示,例如,亲友为抢救危重病人急需借钱之机,借款人借机提高利息,这就属于乘人之危的行为。
    乘人之危行为绝对无效,而显失公平行为相对无效。乘人之危行为的构成须以行为结果显失公平为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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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