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四年离婚彩礼钱可以退吗 |
释义 | 是否能退彩礼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看,有些情况可以不用退还,但是有些情况可能需要退回部分彩礼。 1、有结婚证,粗铜生活,无须退还 如果夫妻两人在结婚时依法登记结婚,并且在日后的生活中同居,在离婚后无须退还彩礼钱。4年的时间里,彩礼钱已经实际的运用到夫妻生活的方方面面,很难说是谁来使用,并且两人都履行的夫妻义务。另一方要求彩礼退还时,法律也不会认可其行为。 2、有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退还部分 若是两人结婚4年,但没有同居或者同居的时间很短。对方在要求彩礼退还时,可退还部分彩礼,不会全额退还。如果彩礼钱直接运用在索要彩礼的一方的生活上,那可不进行退还。 3、没有结婚证,根据情况而定 两人只是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去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那在离婚后其彩礼一般不作退还。但是4年时间里都没有同居生活,那就属于骗婚行为,是违法的,此时可报警寻回彩礼钱。 一、法律对彩礼钱退还判定的标准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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