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书送达规定 |
释义 | 劳动仲裁书送达方式及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解决方式。劳动仲裁书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解决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仲裁庭派员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送达的仲裁裁决书,送达人邀请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情况,把仲裁文书留置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 (3)委托送达。仲裁委员会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送达。 (4)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或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对劳动仲裁不服的解决方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劳动仲裁书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对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解决方式,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证据伪造、对方隐瞒证据或仲裁员行为不当,可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经审查核实后,如确认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将裁定撤销裁决。若仲裁裁决被撤销,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该劳动争议事项进行进一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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