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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释义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如下:
    1、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即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都可以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2、调整贷款金额上限适用标准,且首套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存贷挂钩;
    3、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贷款金额上限为70万元,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的,暂不审查缴存年限和缴存余额,正常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按照房屋总价和借款人还款能力综合审批);
    4、实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襄阳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和偿还住房贷款,购房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首付款金额,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当年住房贷款还本付息金额;
    5、共同还款人的条件和范围包括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收入,无未结清的各类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内的人。
    住房公积金申请的基本材料如下:
    1、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3、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4、申请人夫妻婚姻证明;
    5、申请人夫妻所在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证明。
    一手房相对应的材料:
    1、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2、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
    3、襄樊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4、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情况表。
    综上所述,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降低了贷款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比例认购住房,经房屋套数认定后,借款人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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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3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