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迁出后原户口本上会显示迁出。 户口迁出后,相关的信息就记录在底簿中,而户口簿中就注销了,换了新的户口簿当然不会再有你的信息显示。会写已迁出,不会在更换记载一栏详细说明迁出的原由。户口迁出后原户口本上只会显示公民于什么时候迁走,而不会留有_出后的新地址记录的,公民相关的迁移到的新地址一般只会在户籍系统里面显示。 迁户口的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后原户口本上会显示迁往何处。部分迁移,原户籍仍有户主的,原户口本上迁出的人员那页,会有他新迁入的街道公安局的盖章。全部成员都迁移的,原户口簿会收回、销毁。即便原户口本没有迁出字样,也不代表你的户籍还在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