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约金是双方协商确定的一种惩罚措施,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没有数额限制。如果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减少,过低则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实际损失是判断其是否过高的标准。 法律分析 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通过约定确定的,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并对违约方进行惩罚。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数额,没有明确的限制,通常是根据双方预测的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当发生一方违约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