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企业对于仲裁处的裁决不满意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3、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复核;4、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裁决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仲裁委员会复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复核。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关于“对于仲裁处的裁决不满意,企业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