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立案标准 |
释义 |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立案标准如下: 1、对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导火索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和违法所得; 2、未经许可,擅自公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和违法所得。 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的方法如下: 1、拨打110:警察局会年前的一段时间加强对非法的烟花爆竹管理,拨打110举报即可; 2、12345:市长热线举报,直接向政府举报,政府会通知工商部门去核实和查封非法的烟花爆竹; 3、12365:质量监督综合投诉电话,这个电话只要是质量问题就可以打电话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也是可以举报的; 4、安监局:安监局,这个是过年期间专门管理这些烟花爆竹的部门,直接打电话或者到当地的安监局举报即可。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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