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后办理结婚证的医院不给出生证明 |
释义 | 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文件,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具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1、填写所在医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有部分内容是医院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的出生证明。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非结婚? 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管医院基于什么理由,拒绝向你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都意味着对你权利的侵犯,决定了你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母婴保健法第23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原卫生部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第2条第(一)项指出:各地要坚决落实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直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要求。上述法律法规明确了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义务,作为医疗保健机构,既不能滥用职权,不予办理,也不能渎职,不履行形式审查职责,对出生信息乱加填写。扩展资料: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孩子15岁了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有医院的出生证明怎样才能办到出生证明, 在新生儿出生后当事人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需要由该夫妻前往相关的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其需要携带孩子的准生证、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其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之后予以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结婚证日期和出生证明不足十个月 法律分析:结婚证日期不可以提前,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间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当时生孩子的时候没有办出生证明,现在小孩三岁多了可以去医院办出生证明吗 小孩的出生证明可以在小孩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开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有: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证、宝宝名字。之后在助产机构信息录入后才能办理。出生证明一般都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一个月内办理,最迟不能超过一年。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你好!我们是先生孩子后领的结婚证,能拿到出生证明吗? 生孩子后办结婚证是可以的,生孩子和办结婚证的先后没有冲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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