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审判阶段指的是案件由检察院移送到法院以后,由法院进行审理的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