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予执行的担保期限是多少 |
释义 | 先予执行的担保期限没有规定,但应当在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解除先予执行担保。法律规定,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或劳动报酬等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什么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二、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正在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吗 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正在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吗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裁决、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先予执行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在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先予执行为很多弱势的劳动者解了燃眉之急。 三、劳动仲裁时先予执行的条件 在仲裁时,如果权利人发生生活上或是生产经营上的紧急困难时,可以裁决义务人先履行自己的义务,来解决权利人紧急的困难。那么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呢?劳动仲裁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在这里要注意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制度,是对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后医疗费得不到保障等,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甚至生存的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特别保障制度,劳动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并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程序法,其创设的先予执行裁决制度,人民法院应当遵照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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