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夜班国家规定 |
释义 | 怀孕期女职工可安排夜班吗 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后,用人单位不能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该内容由 陈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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