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违反限行规定开车出行,北京牌照罚100元,不扣分,外地牌照罚100元,扣3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2、受尾号限行的本市号牌载客汽车在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