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设备无积灰、积油、积垢现象,表面清洁见本色,防护设施完好。2.管道介质流向、标识清楚、规范,管道无积灰。3.电源箱、控制箱(柜)、检修箱等各类箱体完好、规范,箱内外无积灰、无杂物。4.设备及各类箱体标志牌、指示(或标示)、安全警示牌等齐全、内容规范、固定牢靠,不存在歪斜等现象;表面清洁、无油污、灰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