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可以发给学校吗 |
释义 | 应届生劳动合同不是一定要上交给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就业协议上交到学校,这是学校和教育局为了统计应届生就业率,如没有特殊原因,尽量还是将劳动合同交给学校,对学生本人并没有什么利益损害。当然如果本人有特殊理由的也是可以不用上交的。 一、集体户口毕业后怎么办 第一种:找到了解决户口的单位,并且审批成功,拿到了接收函。这种情况最简单,拿到接收函之后,交给学校,回执交给单位。学校把本人编入派遣计划,在毕业的时候发放派遣证。如果较晚批下来的话,可能毕业时候拿不到派遣证... 第二种:将户口保留在学校2年。只须在院系管就业的老师那里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即可。在这2年内,如果找到了可以解决户口的单位,学校仍然可以将本人按应届生那样派遣,发放派遣证 二、武汉劳动合同签了是不是就失去应届生身份了 只要是还是处于毕业的那一年的毕业生就是属于应届生的,应届生的定义与是否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如果不是在毕业的当年就不算应届毕业生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毕业第二年还没有确定劳动关系,属于择业期,那也还是应届毕业生。 三、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取消暂缓就业怎么办 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取消暂缓就业应该带上材料到学校办取消手续。由学生本人填写《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同意,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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