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辨析投诉与申诉的差异 |
释义 | 申诉分为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上的申诉,前者是当事人对法院判决或裁定提出纠正要求,后者是公民或单位对行政部门处理不服提出要求。投诉则是消费者对商家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并要求补偿的手段。 法律分析 申诉分两种: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投诉一般是由消费者因为对商家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向商家上级部门或者估价投诉部门反应情况,检举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一种手段。 拓展延伸 投诉和申诉的区别及适用场景 投诉和申诉是两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它们在意义、目的和适用场景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投诉是指向有关机构或个人反映不满、不公正待遇或违法行为的行为。投诉的目的是为了寻求公正和解决问题,通常涉及对他人的指责或指控。适用场景包括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员工投诉工作环境、公民投诉政府部门等。 申诉则是指向上级机构或相关权威机构提出请求或申请,要求重新审查或改变原决定的行为。申诉的目的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或改变不公正的决定,通常涉及对原决定的质疑或不满。适用场景包括学生申诉考试成绩、企业申诉政府行政处罚、个人申诉司法判决等。 因此,投诉和申诉在目的和适用场景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了解它们的区别可以帮助人们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投诉和申诉是两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它们在意义、目的和适用场景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投诉是为了寻求公正和解决问题,通常涉及对他人的指责或指控;而申诉则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或改变不公正的决定,通常涉及对原决定的质疑或不满。了解它们的区别可以帮助人们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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