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销售假药这种情形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只要条件构成必定就会承担刑事的处罚,但如果对于此行为所产生的情节危害比较小,而且又积极的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是有可能会被判缓刑的,但在缓刑期间如果出现了新罪同样也会被判有期徒刑。 一、销售假药的处罚被损害人退钱吗 可以要求退钱;销售假药的处罚,主要是按照三种情形来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是单位性质的,会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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