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和洗钱均属于犯罪行为,但它们是不同的罪名,可以同时被控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有组织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的,根据情节,可以以组织、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洗钱罪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所得隐瞒、转移、隐匿罪、恐怖活动罪和其他涉嫌犯罪的罪名同时存在的,以洗钱罪定罪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走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如未发现洗钱犯罪,但犯罪嫌疑人在走私活动中已经涉嫌其他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其他犯罪责任。 综上所述,走私和洗钱都是犯罪行为,但它们是不同的罪名,可以同时被控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