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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监督的范围
释义
    行政监督的范围:
    1、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监督与特别监督。
    2、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公安、工商、海关、资源、环境保护、审计等行政监督。
    3、以其实施的时期为标准,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4、以其主体的任务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行政监督。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十四条
    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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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6: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