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村委会不给房屋确权可以找县级房管局办理。当事人应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委会对经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乡镇部门审核无误后交给县规划局,县规划局进行审核,当事人携带相关审核资料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