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满18岁了不需要监护人,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已经成年有独立生活能力,不属于精神病人等,就没有监护人。如果当事人的个人行为能力无法自己控制自己,那么其行为判断的行驶需要他人帮忙做出正确的决定,从而需要得到监护人的监护,除此之外,成年之后没有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