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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什么?
释义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2、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8、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控股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远高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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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