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利没收财产的。没收财产一般情况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是不能独立执行没收财产,但是可以配合法院进行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是全部。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指的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以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