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私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起生效。私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私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私人借款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 一、私人向公司借款合同范本应写清楚哪些基本内容 (一)借款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二)币种。 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三)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四)数额。 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五)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不过,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六)期限和还款方式。 二、个人借款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吗 个人借款,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借款合同中的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地点等重要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