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庆新生儿入户上户口需要得带上结婚证、户口本、宝宝的出生证、准生证、和妈妈的上环证明。一般必须在宝宝出生后三个月内上户口的。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规定: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办理新生儿入户。户口登记机关查验计生手续,无计生手续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告知其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户同时通知当地计生部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入户手续需打印新户口页一张和更换全户页一张,收取工本费。 往各乡镇或街道派出所办理新生儿户口,去的时候带上以下证明: 新生婴儿可随父或随母入户,其户口类别与其选择入户的父或母的户口类别相同。 随母入户需《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房管证、《计划生育证明 随父入户需《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母亲户口性质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住房证明等办理入户 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如:《重庆市生育服务证),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仍应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及时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重庆计生委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建新东路3号11层 电话:(023)67856014 温馨提示 上述内容来源于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网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