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 |
释义 | 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一、购房合同主要事项有哪些 购房合同主要事项有: 1、关于房屋面积的条款; 2、价格、收费、付款金额相同的条款; 3、房屋质量条款; 4、售后物业管理条款;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6、产权登记条款; 7、税收负担条款; 8、违约责任条款; 9、注意出卖人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什么情况下认购书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况的认购书无效: (一)购房人起诉前,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这种情况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二)认购书未满足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 三、没有预售证可以签合同吗 可以,这样签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因商品房预售施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只有开发商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具备预售许可证,其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才是有效的,否则,合同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为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在买受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也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但前提时间是在起诉前取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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