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官司怎么打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打官司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在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6、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调解书; 7、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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