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财产时涉及有限公司出资额要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分割财产时涉及有限公司出资额的处理方式为: 1、如果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希望通过分割股权成为股东,而另一方不同意分割,又不愿给予补偿,但公司其他股东表示同意非股东一方进入公司的,可以认定非股东一方分割了股权; 2、夫妻双方协议将股权分割给另一方,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另一方可取得该公司股权。 一、老公名下有公司离婚怎么办 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讨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的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妻子,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妻子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夫妻双方可以就该部分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二、股权属于共有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取得的股权,如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希望通过分割股权成为股东,而夫妻中股东一方既不同意分割股权,又不同意对诉争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市场价格向对方支付一定补偿; 但公司的其他股东表示同意非股东一方进入公司的,法院可以综合考虑法律规定、诉争股权的性质及案件实情,认定夫妻中非股东一方分割股东一方一半的股权。 三、夫妻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夫妻开公司股权的分配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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