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时公司股权部分要怎样分配 |
释义 | 如果夫妻离婚涉及到对公司股权的分割,此时可以采取直接转让、作价补偿以及拍卖分割等三种方式进行。 而实践中,还需要看该公司内部对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若限制转让股权的话,就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割。 (1)直接转让。如果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分得该股份的夫妻一方非公司的股东的话,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办法处理。 (2)作价赔偿。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 (3)拍卖分割。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则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进行分割。 一、被收购公司对原股东该怎么办? 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 二、公司被收购之后原股东如何处理 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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